石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(A0).jpg
《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10-2020年)调整完善方案》现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、省国土资源厅批复(粤国土资规划调复〔2017〕57号)。现根据相关规定,我局将《清新县石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10-2020年)》调整情况进行公告:
一、规划目的
为了贯彻落实“十分珍惜、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”的基本国策,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、利用和保护,协调和合理安排各区域、各业、各类用地,落实土地用途管制,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,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,促进石潭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。
二、规划年限
以2014年为规划基期年,规划期限为2010-2020年,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。
三、规划范围
石潭镇辖区范围,土地总面积30189公顷。
四、主要调控指标调整情况
规划至2020年末,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536公顷,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673公顷,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92公顷以内,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81公顷以内。
附件:石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(2010-2020年)